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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对企业未依法将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1.【部门规章】《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法将项目信 息或者已备案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 关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决定部门:
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