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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处罚
法律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修正本) 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决定部门:
准格尔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