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 项目名称:

    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审批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五条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5月20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第十一条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 行政决定部门:

    准格尔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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