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对单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罚
法律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2008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行政决定部门:
准格尔旗矿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