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8|来源:本站原创|专栏:联合惩戒案例
各成员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准格尔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加强信用联合惩戒措施落地的通知》(准社信组办发〔2018〕2号)和《准格尔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红黑名单认定的函》(准人社函〔2021〕16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现将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送的下列3家红黑名单企业进行联合奖惩,名单通报如下:
红名单企业:
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蒙泰新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黑名单企业:
“北京中宇万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邬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01PC9989)”失信主体(拖欠农牧民工工资)
各成员单位对红名单企业在政府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优先;对列入黑名单的在政府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同时,我们将上述3家企业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用公示系统和鄂尔多斯市社会信息管理平台,对红名单企业开展“诚信选树”,提升诚信企业获得感;让黑名单企业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准格尔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