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7|来源:本站原创|专栏:通知公告
准格尔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对全旗和谐劳动关系
企业名单的通报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17〕454号)、《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准政发〔2018〕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现将准格尔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送的全旗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名单通报如下:
1、内蒙古伊东集团孙家壕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准格尔旗昶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3、准格尔旗华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4、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
5、准格尔旗聚鑫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6、内蒙古荣达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7、准格尔旗经纬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8、内蒙古伊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敖劳不拉煤矿
9、准格尔旗神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哈达煤矿
10、内蒙古西蒙悦达能源有限公司乌兰渠煤矿
请各单位按照单位职责,对全旗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参评文明单位、道德模范等方面进行联合激励。同时,请将对守信主体实施联合激励的案例及时推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0477-3863206;
邮箱:zgeqxyw@126.com
准格尔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