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红黑名单企业 实行联合惩戒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1/25|来源:本站原创|专栏:联合惩戒案例

分享到:

准格尔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红黑名单企业

实行联合惩戒的通报

各成员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准格尔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加强信用联合惩戒措施落地的通知》(准社信组办发〔2018〕2号)和《准格尔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红黑名单认定的函》(准人社函〔2022〕10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现将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送的下列2家红黑名单企业进行联合奖惩,名单通报如下:

红名单企业:

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黑名单企业:

“鄂尔多斯市通世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高鹏飞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50622555490103T)”失信主体(拖欠农牧民工工资)

各成员单位对红名单企业在政府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优先;对列入黑名单的在政府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同时,我们将上述2家企业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用公示系统和鄂尔多斯市社会信息管理平台,对红名单企业开展“诚信选树”,提升诚信企业获得感;让黑名单企业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准格尔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1月25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